今天我想探讨一个老生常谈却又尚未定论的话题,律师专业化。对该话题的讨论仅立足于我从事律师行业三年以来的实践认识,或许存在着单纯与片面,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何谓律师专业化,我想基本的共识就是某个律师精通某个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并在该领域有相对丰富的实践经验。除此之外,还将主要精力致力于该领域的研究开拓,并以该领域的纠纷与客户作为实践向导与服务对象,部分人同时出版该专业领域实践与理论紧密结合的书籍和发表专业文章。如果将律师服务领域比作一棵树,专业化就是选择某个分岔并逐渐走向树梢,然后脚尖站在树梢上,看星星看月亮,目光能够看得更远。
在2019年10月实习考核时,我记得我就在实习报告中表示要走专业化的路子,尽管那时候我还没想过今后要将精力侧重在哪一领域,当时三位考核老师对这个问题也是很有兴趣,其中秦律师表达了一个观点,即律师主要的作用是解决服务对象的问题,而问题的解决可能需要全方位的能力,有时候专业化反而容易钻牛角尖。确实,这三年的实践经历让我切身体会到律师的确需要有全方面处理问题的能力,但我认为,全面是基础,随着时代发展与市场需要,律师更要走向专业化,更高的梦想也需要由专业化支撑。
一、我们为何需要专业化
服务对象自我服务的能力提高,要求我们律师专业化。今天是一个数字化互联网时代,信息化网络化一方面促生了新的服务市场,另一方面使得法律知识不再神秘,很多常见、基础法律问题借助网络查询,只要你肯稍作研究,即使非法学专业,也未必会一窍不通全然不知所以然。实践确实也是如此,基层法院窗口排队立案的很多人都不是律师,婚姻纠纷、借贷纠纷、租赁纠纷等常见的民事纠纷都是当事人自己做自己的代理人。本人在担任区法院人民调解员时参与处理的调解案件,其中有不低于60%的案件没有代理律师。我想除了当事人考虑委托律师需要支付代理费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处理纠纷的专业能力上,当事人认为自己也能胜任,并不见得有了代理律师就会有更好的效果。这就要求我们需要纵深发展,提高自己的专业竞争力,靠专业获取信任。
服务对象的专业性,要求我们专业化。三年来感触最深的就属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建设工程领域一方面存在大量的专业术语,一方面建设工程领域本身涉及勘查、设计、施工、验收等诸多部门与环节。实践中也存在转包、多次分包等现象。要想做好建设工程案件,不仅要求懂法律法规,更要懂项目建设的基本流程。再比如最近顾问单位送审的一份涉外飞机制造与营销协议的审查,不仅涉及技术还涉及国家在该领域的管控,之前无相关知识背景与执业经历,审查这样的合同就显得捉襟见肘。
竞争对手要求我们专业化。律师群体总体来说是一个特别善于学习的群体,尤其是近几年有很多高学历的法科生大量涌入律师行业,稍一停顿就落后于他人。律师队伍中不乏有“万金油”,但从来不会有哪个律师说他对各个领域样样精通,大多都想给自己贴上专业化的标签。
专业化的目的,我认为有且仅有一个,就是用更好专业能力给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充分还原事实真相。只有达到了这一目的,其他经济与精神上的追求才有可能实现。
二、如何走向专业化
走向专业化之前,首先要选择好自己要走的路子,大范围如民事、刑事、行政,小的如建设工程、公司股权纠纷、金融犯罪案件。这个选择其实挺难,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如自己执业的地域、自己所在律所的定位、自己的兴趣,执业经历,社会关系,还有对市场的敏锐判断等。
就我本人来说,我认为兴趣的因素应该是第一位的,兴趣也是最好的老师,对某个领域有兴趣,就愿意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研究,充分发挥自己学习与思考的自觉性。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之人,我曾听说有的律所专门处理电梯纠纷,并且在全国很有影响力,吸引了大量客户。那么其他领域只要付诸努力,一定也会有所建树。
其次,要精通专业领域的法律与判例,这是专业化的第一步,如果实践无法靠自身的学习快速积累完善,但法律精研却可以捷足先登,专业化就是要比其他人看得更深、更远,如果连法律都不熟知,谈专业化等于白谈。通过对专业领域的法律与判例的熟知,达到对案件高效的判断,快速的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尽管现在数据检索异常方便,但案到眼前再去研究与已经研究好了直面案件相比,后者更高效,更能赢得当事人地信赖。只有自己知识面宽广,才能发散思维,多角度思考多方位行动。当你知道的比对方代理人多,比法官多,首先在专业领域就占据了优势,大多裁判者愿意接受新知识,也希望还原案件真实情况,保证最终的裁判公平合理。
专业化一定需要依托于实践,“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与法律知识相辅相成,在案件中一方面将法律予以充分应用,一方面又将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反馈到对法律的理解,相辅相成。这就好比三十岁的大叔与十岁的小学生对“人生”二字的理解,一定存在很大差异。
三、何时走向专业化
专业化是从执业一开始还是逐渐形成,我更倾向于刚执业应该广泛涉猎,一方面在全面接触中发现自己的兴趣,一方面积累基础案件处理经验,专业化尽管要求在某个领域拔高,但却不是在其他方面出现短板或服务能力的严重供给不足,如果当他人向你咨询简单法律问题,我们却不知所措时,专业化的意义将大打折扣。只有当满足了基本的服务技能,才能走向专业化,也才具备了专业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