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近年来在施工中出现的特殊侵权责任有增多的趋势,本文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搜集的建筑企业特殊侵权的典型案例,分析了几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并提出了防范措施,希望能为建筑企业在施工中规避特殊侵权责任提供有益的参考,介于篇幅原因分为上下两篇,本篇为下篇。
三、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纠纷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路、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如架设电线、铺设管道、维修公路、修缮下水道、桩基托换等。在公共场所和道路上施工,会对在此地通行的人造成一定的人身危险,因此建筑企业应当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许可,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归责原则:施工人对施工场地负有管理和维护义务,这一义务系基于其对工地现场的控制权,可以以最低的成本避免损害的发生。因此,法律规定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如果施工人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履行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则推定为其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案例:中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与苏影地面施工损害责任纠纷
中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九局)承包抚顺市顺城区延吉北路地段的铁路声屏障建设工程。2016年10月31日18时许,苏影在经过抚顺市顺城区延吉北路时,被正在吊车吊起的钢柱因绳索断裂砸伤。事故发生地无施工安全警示标志。事故发生后,苏影被120送至抚顺市中心医院救治,共住院47天。沈阳佳实司法鉴定所于2018年4月24日鉴定苏影脊柱损伤伤残程度为九级,休息时间总共为150日,护理期总共为60日。
一审法院认为,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维修等,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铁九局未尽到安全施工以及未及时在事发路段设置警示标志,是导致苏影在公共道路上被砸伤的重要原因。苏影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自身具有一定的过错。中铁九局承担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决被告中铁九局赔偿原告苏影主张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赔偿费用共计130074元。
被告中铁九局不服,上诉到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901元由上诉人中铁九局承担。
4.防范措施:地面施工损害责任是一种不作为责任,往往与建筑企业未履行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作为义务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建筑企业应当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防范措施:一是制定交通疏解方案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二是设置明显的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设置的警示标志应当明显、醒目,足以引起他人对施工现场的注意,从而采取减速、绕行等安全应对措施,且应当对警示标志进行合理的维护,保证其持续地存在于施工期间;仅设置明显的标志不足以保障安全措施的,还应当采取其他的安全措施,如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隔离墩等。三是安排专人经常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切实发挥安全警示作用和安全防护作用。四是日常注重保留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的影像资料,作为尽到安全防护义务的诉讼证据,以免除或减轻损害赔偿责任。人身损害事故发生后,建筑企业要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存在瑕疵,并留下第一手影像资料作为诉讼证据。
四、工程纠纷风险的防范
总的来讲,要防范工程纠纷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慎重选择合作伙伴。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承包企业很难揽到工程,所以对工程项目格外珍惜,这容易形成一种志在必得的心理,这种心里促使对合作伙伴诚信度考察的忽视,则往往落得干了活拿不到钱的结局。慎重选择合作伙伴是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的资信能力对承包企业的权利实现是至关重要的,故必须对合作伙伴的情况要有所了解,主要包括合作伙伴的股东构成,企业信誉如何,有无违约记录,对外负债,主要固定资产现状如何,项目资金的来源、到位及监管情况等等。
2.审查建设手续。有些建设工程项目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建设方的建设意图超越审批范围,如果承包方不问青红皂白匆忙承建此工程很可能陷于困境,为以后索要工程款造成障碍。例如,规划部门规划建五层,而发包方却想建到五层以上,这样,如果承包方按发包方意图建设,建设过程中很可能遭到规划部门勒令停工,承包方势必进入僵局。再如,规划部门规划建五层,这样,如果承包方按发包方意图把楼建设到五层以上,事后,该工程被城建规划部门勒令拆除,承包方主张五层以上部分的工程款就有了难度。
3.请专业人员把好合同关。合同是承包方实现权利的最重要的凭证,合同是否规范、表达是否准确、严密、详细对承包人来讲十分关键。有的人常常认为施工合同都是格式文本,没有什么可以发挥的。其实,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建设部推荐的格式文本是为了双方订立合同方便、规范,但格式合同里是很多可以选择的条款,并且有些是空白条款待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填写。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特别注意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违约责任约定清楚。
4.完善施工手续。相当一部分工程款纠纷的承包方由于手续不完善,无法取得证据,给对方可乘之机。这种情况下处理纠纷就很被动。故施工过程中,手续一定要完备。比如,工程图纸设计的更改、选材的变更、施工项目的增加等变签单一定要有对方施工代表、监理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