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险识别
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之一为资金投入量大,且因工程项目参建主体众多,工程款、材料款、机械费、人工费等资金往来密集频繁,是财务风险较高的行业。如在项目建设工程中不加强财务管理,可能导致项目建设成本增加。实践中常见的项目建设财务管理风险主要表现为:
1. 财务流动性风险
财务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资金的供给无法满足资金的需求而导致财务困境的可能性。当下随着经济形势放缓,资金投入减缩,导致业主资金拨付不到位,而建筑企业为了保证发展规模以及合同履约率,通常在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向银行申请贷款是最为有效的方法,但是大量利息的支付使得企业财务要面临更大的风险。在财务流动性瘫痪时,建设项目则存在停工、停建、缓建等风险。实践中项目能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按期完工的项目,基本均有一个特点,即项目资金支付到位,企业资金能够满足企业建设项目的需求。
2. 垫资风险
尽管国家曾多次明确禁止工程垫资建设,但一些建设单位在施工企业投标或在签订合同时,利用企业急于承揽工程的心理,经常以种种理由向中标单位提出垫付工程款或收取履约保证金等附加条款,施工企业尝尝迫于市场竞争压力承接垫资工程,就可能遇到工程完工却无法收回垫付资金的风险。
3. 成本超支风险
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等影响工程价款结算的情形,项目管理人员如果不及时进行进行现场变更签证,则可能导致变更内容无法计入建设施工成本。同时在费用控制方面,如管理方法不当,成本意识淡薄,造成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浪费,间接费超出预算较多,导致成本增加,项目收益将低于预期。再如承建工程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发生返工或者索赔情况,或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当,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赔付,势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导致工程建设成本超支。
二、法律法规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正确处理资金使用效益与资金供给的关系。”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四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资金,防范财务风险;(二)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执行;(三)加强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四)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五)加强对基本建设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实施绩效评价。”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二)按项目单独核算,按照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三)按照规定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根据批准的项目概(预)算做好核算管理,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好核算资料档案管理;(四)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和资料;(五)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六)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工作。按照规定实行代理记账和项目代建制的,代理记账单位和代建单位应当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三、实务案例
1. 现金流枯竭项目停建
某州购房者通过人民网留言板反映, 某建设项目无法交房,工程进程缓慢,对外称2023年9月交房,但目前部分楼栋未封顶,售楼部人去楼空,如何维权?该咨询于2023年7月12日得到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该项目目前已经停工,原因是项目应回未回安置房回款未到位,市场销售疲软,导致项目现金流暂时性枯竭,无法支撑项目至交付前工程款需求。建设单位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准备与施工单位中止施工合同。并建议如需维权,可依据《民法典》及《购房合同》,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 财务超支,工程款倒挂
客户单位曾向我们团队分享了下面真实案例,某总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就某项目签署EPC总承包合同,约定合同价款3亿元,后总包单位将案涉项目全部施工内容转包给实际施工人施工,约定合同价款为在EPC总包价款基础上下浮20%。项目履行结束后由于建设单位不能及时结算支付总包单位资金,实际施工人将总包单位诉至法院,诉请金额为5亿元,最终法院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认定工程款超过5亿元。由总包单位向实际施工人支付。
四、实务操作建议
1. 建立项目财务风险管理制度
防范财务管理风险,首先要建立项目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风险的识别,依据风险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重点的采取防范措施。如建立、健全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按项目单独核算,按照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好核算资料档案管理,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等。其次要配备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术业有专攻”,财务管理作为一门科学,企业需要能掌握企业成本费用管控的思维、方法和工具,能有效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人力成本、税负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日常运营成本的专业财务人员。我们团队代理的定西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因项目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配备了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财务成本控制,为后期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结算谈判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信息,如双方结算价的最低下限设置为多少才能避免项目不亏损,在财务人员的配合下,双方确定了最符合企业利益的结算款。
2. 做好合同签约主体的尽职调查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信决定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的履约能力。以施工企业为例,在参与施工项目投标前,应对建设单位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不能为了承揽项目扩大产值在投标或者合同签订前忽视建设单位的注册资金、涉诉案件、行业地位、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银行融资情况,如发现建设单位资信不良,则需要谨慎考虑是否签订合同,并考虑是否需要垫资建设项目。鉴于对合作伙伴资信的判断对后期项目建设中财务管理,如资金流、银行融资等均有影响,建议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项目合作伙伴的尽职调查工作。
3. 重视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在合同签订时,要注意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方式。如项目是按月付款还是按照节点付款。付款方式除了现金是否包含承兑汇票、以房抵债等。还要注意合同结算的时间与方式,是否需要以政府审计为依据。实践中部分发承包双方约定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或者85%时暂停支付,待结算后再支付。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周期长,导致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多年都无法完成结算,施工单位回款迟延,融资成本增加,现金流紧张甚至枯竭,以上因素均会影响项目建设财务成本。另外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出现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索赔等额外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形,要及时做好过程性申报,并要求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特别需要提示,施工过程中要重视工期和质量管理,建设项目的管理应以工期和质量管理为核心,坚决杜绝工期延误,工程项目质量不合格。无论是建设方还是施工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均会影响各方财务状况及建设成本。如因施工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建设单位要求的支付的工期违约金将覆盖施工方的施工利润。因建设方违约导致工期延误施工方主张的窝工损失等无疑加大了资金成本,打乱建设方资金规划,长期以往就会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现象。质量是建设项目的重中之重,无论是因建设方的设计等原因或是施工方的施工原因,质量问题将决定建设项目的价值。尤其是对于施工企业而言,质量是其能否主张工程款的基础,实践中不乏存在建设方因质量问题向施工方高额索赔的,最终导致施工单位白干甚至倒赔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