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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制”的资质取得路径分析
发布时间:2023-04-28|阅读量:
来源: 作者:袁君巧律师 “告知承诺制”的资质取得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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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构成主体,在推进工程建设中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建设工程专业性强,内容复杂且建设成本较大,故对于施工企业的资质也具有较高的要求。实践中,为便利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办理流程,住建部发文对于申请特定资质类型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制”的途径办理资质许可证。本文就该规定在实务中的适用实务做出分析。

一、建筑企业以“告知承诺制”取得施工资质的内涵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企业作承诺,即指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和审批事项,由企业自主选择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信用承诺,向社会公示后,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在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过程中,告知承诺制,是指建筑企业申报资质时,资质许可机关会一次性告知所有企业办理资质的条件,并且企业做出满足条件的承诺,在此之后,主管部门将自行比对信息直接通过审批程序。

二、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建筑企业的资质类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目前允许预先通过承诺制的形式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类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三、企业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施工资质后的法律后果

       对于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做到: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参考相关地区对于通过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取得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的,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第三条“三、审批流程 第六项 核查”规定:“(六)核查。1.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我局将对其开展资质核查,重点核查办公场地、注册建造师、职称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等企业主要人员参保及到岗情况;……3.核查合格的,企业可在资质证书到期前登录“三库一平台”系统申请“重新打证”换发有效期五年的资质证书;核查不合格的,超过一年有效期后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2.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6月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核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二、各地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企业资质后,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企业资质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及时组织资质批后核查 :(一)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资质审批部门要在资质审批后3个月内,对已审批每一家企业的承诺情况进行核查……”。

       综合上述规定,对于建筑企业通过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取得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的,各地区均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以更好指导实践。对于未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地区,相关部门更需要严格按照上位法的规定实现长期动态化的监管。

结语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资质的取得系承包工程建设项目最基本的准入门槛,也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要件。告知承诺制使得建筑企业在资质申请的过程中更加便捷,审批放宽的同时监管需要到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匹配这种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管体系是保障。这是一项做减法、增效率、重自律的改革,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规范,以更好地推动下一步的改革,达到预期成果。